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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6小学入学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2016小学入学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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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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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孩子选择一所优质小学,所每个家长们的心愿。近年来,生态城入学的人数和需求快速增长,给办学能力带来很大压力,为更好地为广大居民服务,近日,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局对生态城目前相对宽松的小学入学政策进行适度调整,以便更好地做好2016年的招生工作。

为方便购房人提前掌握调整后的有关政策要求,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具体政策仍将在2016年5月中旬正式发布。

一、基本原则:

与原有政策保持一定的连续性,调整力度适中;与天津市、滨海新区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制度更好地衔接。

二、适用范围:生态城小学、初中

三、主要内容

1.2015年5月15日(不含)后购房但2016年报名时不具备入住条件的(即开发商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不受理报名。

2.原业主子女已在生态城就读的,六年内不受理其二手房业主子女入学报名。

3.申请就读初中的,在生态城购房的基础上,按照天津市及滨海新区有关规定,须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

4.申请就读小学的,2015年10月8日(不含)后购房的,须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

5.2015年10月8日(不含)后购房的,转学生(二、三、四、五、六、八、九年级)不确保学位,视学位情况按购房时间顺序排队。

6.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须按要求在2015年10月到第三社区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完成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

在此特别提醒,购房人在购房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审慎决策。同时,我们也要求生态城内房地产开发商不得进行误导性宣传。

政策解读:

1.2015年5月15日(不含)后购房但2016年报名时不具备入住条件的(即开发商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不受理报名。

在2015年5月13日的生态城新闻发布会上,我们提出,2016年起不再受理未入住小区业主子女的入学申请。小区入住以开发商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为准。在5月15日公布的“生态城2015年小学、初中招生办法”中也再次明确了这一要求。

所谓购房是指完成合同备案或取得房产证,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中所载明的合同生成日期来认定(下同)。

2.原业主子女已在生态城就读的,六年内不受理其二手房业主子女入学报名。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利用教育资源,我们参照了其他区域的做法,对二手房业主子女入学予以规范。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如原业主子女已在生态城学校和幼儿园就读,且时间不满6年,其二手房业主子女的入学申请将不予受理。

3.申请就读初中的,在生态城购房的基础上,按照天津市及滨海新区有关规定,须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

近年来,市教委、新区教体委不断强化对初中生入学的户籍要求。2015年初中招生时,我们已要求本市非生态城户籍学生做出了限期将户籍迁入生态城的书面承诺。2016年起,申请就读初中的学生,入学报名时均须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且户主和学生符合父母或四老关系。

4.申请就读小学的,2015年10月8日(不含)后购房的,须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

本通知于2015年10月8日发布,此后购房的,小学所有年级入学报名时均须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且户主和学生符合父母或四老关系。

5.2015年10月8日(不含)后购房的,转学生(二、三、四、五、六、八、九年级)不确保学位,视学位情况按购房时间顺序排队。

此前为方便居民子女入学,我们突破传统区域只招收小一新生的惯例,最大程度地接收其它各年级转学生。由于目前条件所限,2016年招生需对转学生总量进行控制,具体将根据学校容量和学位情况,按照购房时间先后顺序,排队解决转学问题。

6.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须按要求在2015年10月到第三社区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完成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

按照天津市统一要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有入学需求的,应提前约一年在居住地提出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教育资源,统筹安排。请于10月中上旬关注生态城网上社区官方网站相关通知。如未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将不受理入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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